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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由此可以看出,计算机软件不仅仅是指计算机程序代码,还包括与软件开发和运行相关的各种文档,比如:需求分析说明书、程序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以及软件用户使用手册等。

根据国际上多数国家的立法和国际条约来看,传统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已经包含了计算机软件的相关文档。因此很多国家的计算机软件保护只规定了计算机程序的保护,没有对文档进行特别规定。相关国家在法律条文上也仅使用“计算机程序”的概念,而没有使用“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将保护对象规定为“计算机软件”,主要是由于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文档是进行计算机程序开发以及运行计算机程序的技术保障。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实施二十余年的实践经验看来,这种做法已经被社会公众以及其他国家广泛接受。南通著作权登记有哪些分类?计算机软件分类可以按照计算机软件类型划分,还可以按照计算机软件适用国民经济行业划分。

比如:商标智能注册平台按类型划分属于应用软件,按适用国民经济行业划分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计算机软件类型分类计算机软件类型分类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分别是基础软件、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嵌入式软件。其中,由于各行各业都涉及到计算机信息应用技术,所以应用软件比重最大。

1)基础软件:负责管理计算机系统中各种独立的硬件,使得它们可以协调工作。系统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和一系列基本的工具,比如操作系统、存储器格式化、驱动管理、网络连接等;

2)中间件:一种独立的系统软件或服务程序,管理计算机资源和网络通讯,是连接两个独立应用程序或独立系统的软件。包括基础中间件、业务中间件、领域中间件等;

3)应用软件:为了某种特定的用途而被开发的软件。应用软件往往都是针对用户的需要,利用计算机来解决某方面的数学计算、数据分析、事务管理等应用,比如图像浏览器、OA系统、财务系统、网站、APP等;

4)嵌入式软件:嵌入在硬件中的操作系统、开发工具软件及应用软件。适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根据使用的国民经济分类,计算机软件主要主要适用以下行业分类:1)电信/计算机/软件2)金融/银行/证券/保险3)制造业4)房地产/建筑5)租赁/商务服务/专业服务/教育6)贸易/餐饮/住宿/生活服务7)新闻/文化/体育/娱乐业8)物流/运输/仓储/邮政9)能源/采矿/原材料10)农/林/牧/渔业11)公共管理/政府/非营利组织

软件经过著作权认证后,软件著作权人就拥有了使用权,发表权和取得报酬权等,它对于企业的发展也有很多方面的好处,在进行软件著作权认证的过程中,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今天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下。

1、在填写软件著作权认证申请表的时候,应当在线进行打印,也不要随意更改表格的格式。

2、如果软件是升级版本的话,要在申请表格的基本信息内给予说明,可以选择修改项给予修改,如果前期的版本已经经过认证的,可以直接填写原来的认证好,并要提交原来证书的一份复印件。

3、在源程序和文档的页眉上面,还要注明申请软件的名称,页码和版本号等,填写的内容要和申请表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4、如果已经通过软件著作权认证的软件发生转让,变更或者是质押的时候,对方接受著作权登记的时候,要办理转让和许可合同,并补充相关的变更资料。

5、提交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或者的证书的复印件上面,要加盖公章,如果是提交身份证的话,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的正反两面。

6、如果软件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还要提交非职务的开发证明材料,这个可以在网上进行下载。

7、要规范填写版本号,因为有两种模式,不要弄错。

8、如果想提高工作效率的话,可以先将电子版的文件进行提交,这样审核的时候就比较方便了,能够缩短审核的时间。

软件著作权认证注意事项有很多,除了要重点关注以上内容外,还要注意如果是外地的软件著作权认证申请,或者是让代理人帮助办理的话,要在申请表格中注明具体的联系方式,以免发生意外情况,而影响软件著作权认证。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著作权被侵权了?快来看看属于哪个类型

著作权侵权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行为,但大家可能并不太了解它,今天小编就来讲讲著作权侵权的种类和相应的赔偿标准。

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

4、部分侵权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改编、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部分侵权行为发生最为广泛,现实生活中书商编辑大型工具书基本上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从各种书籍上大幅摘抄,编辑成工具书。由于部分侵权行为处于侵权与“合理使用”的模糊边际,很容易被人恶意利用,在诉讼实务中要认定是否是侵权行为有一定的难度。

赔偿标准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产品销售利润2)营业利润3)净利润。一般情况下,应当以被告营业利润作为赔偿数额。例如侵权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一部文字作品出版发行,总共发行五千册,那么侵权赔偿额是书的单价乘发行数量5000册减去合理的费用印刷、发行及给发行折扣就可以得出侵权所得了。

3、“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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