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版权登记_著作权登记

如东作品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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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作品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南通嘉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8 08:53:13

广告语版权登记是什么?

我们的生活中到处都充斥着广告语,有的广告语让人印象深刻,耳目一新。那么问题就来了,广告语能进行版权登记吗?广告语是不能申请版权的。一段文字版权中心是不保护的。虽然如此,还能用其他方式来申请版权,那就是把这段文字做成美术作品来进行申请,可以说算是从侧面维护了这个问题。

一、广告语版权登记程序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二、版权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南通版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要作者签字)。(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广告语保护广告语只是简单语句,不符合著作权法对文字作品的定义,不能进行文字作品登记。但如果把简单的广告语加上相关的美术设计,可以形成美术作品进行登记。关于广告语的保护,目前我国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生活中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财产权利,即常说的知识产权,譬如著作权、专利权等等。知识产权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要做好知识产权的经营和管理,才能在市场竞争中把握主动,赢得领先优势权。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广告语会被法院认定为是具有著作权的文学作品而得到保护。但这样的广告语必须具有创造性和明显特征,能充分地反映品牌特点和企业形象,如果广告语过于大众化,缺乏独创性或者有明显模仿痕迹的广告语,法律是不予保护的。因此,企业的广告语设计应尽量富有特色,并进行著作权登记,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得到较充分的司法保护。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司法实践要注意哪些问题?

基于软件著作权的审判实践,在推进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中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是软件著作权的性质。

在信息科学领域,软件是与硬件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工具软件、数据文件等,其中系统软件和工具软件是程序,是区别于传统作品而成立的一种具有实用性的新作品;至于数据文件,比如扩展名为doc、pdf、mp3或avi等文件,其实质仍然是传统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电影作品等,只不过作品的载体发生了变化。因此,软件这一概念的外延大于程序,是程序的上位概念。著作权法第3条将计算机软件与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电影作品等并列。基于理论体系的自洽性,软件保护条例第2条不得不特别指出,此处的计算机软件特指程序及有关文档。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做法未尝不可。但其最大弊端在于,与国外进行学术对话和交流时将会存在障碍,毕竟software与programme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特殊性更多地体现在其对程序著作权的保护上。

二是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认定。

总体而言,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认定与一般财产权利的侵权认定并无本质上的差异。在实务中,主要涉及以下问题:(1)预装盗版软件行为的性质。尽管交易的主要标的是电脑整机(即硬件),但是销售商在机器上预装盗版操作系统和工具软件的行为,毫无疑问减少了软件权人的市场份额,构成侵权,应当承担包括损害赔偿在内的民事责任。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销售商的预装盗版软件行为侵犯了软件权人的复制权和发行权。(2)最终用户侵权的认定。最终用户即是对软件进行功能性使用的人。侵权复制品的善意使用人,应承担停止使用、销毁侵权复制品的责任,但不承担赔偿责任;侵权复制品的恶意持有人对软件进行商业使用的,应承担包括赔偿责任在内的民事责任。

三是软件著作权侵权诉讼中的证据保全。

软件具有易卸载、易删除的特点。法律规定证据保全适用条件的核心要件均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因此,软件著作权纠纷中是否采取证据保全,以及何时适用证据保全需要特别注意。从广东省东莞市中院处理微软公司诉东莞市动感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一案看,对于是否裁定证据保全,原则上应当要求当事人自己收集、提供证据;但在实务操作中也要综合考虑当事人是否有能力、有可能取证。此外,证据保全过程应当体现当事人双方的主体参与性。一方面,申请人对软件技术更专业,更清楚如何提取侵权信息和证据;另一方面,证据保全往往会直接影响到被申请人的经营活动,被申请人有权利对证据保全的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异议和建议,从而尽可能地减小影响和损失。

四是软件著作权侵权损害的赔偿。

在司法实践当中,如何确定权利人发行软件复制品的单位利润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这是计算损害赔偿的基准。实践当中,有直接以软件的市场价格作为单位利润,再乘以侵权复制品的数量,从而得出损害赔偿额。这样处理的依据在于,软件复制品的载体成本很低,可以忽略不计,但这种处理方式值得商榷。这是因为,软件开发者之所以获得著作权的保护,并不在于他们支付了软盘、光盘等这些载体的成本,而在于他们付出了昂贵的开发成本。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软件市场的繁荣,法律有必要对软件开发者赋予权利,加以保护。因此,我们在确定软件权人发行软件复制品单位利润的时候,绝不能忽略开发成本。此外,软件权人还存在建立销售网络、提供售后服务等不可忽略的成本,可见,不能简单地以软件市场售价作为计算权利人每单位损失的基准,应当扣除各项成本,以平均净利润作为计算单位损失的基准,然后乘以侵权软件的数量,从而得出权利人的损失数额。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南通版权登记: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版权登记的意义:

1、能够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今后因为著作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著作权登记被称做为作品上了一个法律户口,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避免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2、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为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提供了便利。

3、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作品的价值实现和行使著作权的实际意义,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在授权时,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有利于版权交易的进行。

4、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一般为了可能涉及到的版权纠纷中举证容易,建议做一个版权登记,进行版权登记是一项有效的保护行为。

我国目前针对著作权的保护还是比较到位的。著作权除了一般常见的文字作品,还有软件著作权,而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保护着人们的智力成果。那么申请登记软件著作权流程是什么?

1、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

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

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OR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或者软件设计说明书;

4、报送审查;

5、版权中心复审: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并公告;

6、公告发证。相关费用问题:1、软件南通版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2、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3、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5、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6、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7、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8、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9、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等等。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软件著作权的好处:

1、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可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企业可享受国家各种优惠政策,包括投融资、税收、出口政策等,具体可参见国务院18号文件。

3、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

这里的登记可以理解为著作权的登记,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以软件申请技术成果应当递交软件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九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软件的鉴别材料;3、相关的证明文件。综上所述,首先要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然后提供部分源程序和手册报送审查;然后是版权中心复审,再公告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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